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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运营车辆实属达州市龙兴运业有限公司,车牌川S071Z8。 我在天府行APP平台购买了成都-石桥镇的汽车票,购票信息提示1月27日下午14点10分在地铁槐树店D出口乘车,该班车负责开车的师傅1月27日上午9点41分,电话通知我下午1点30分要赶到乘车点上车,1点30分没赶到也不会等我,电话里语气恶劣并带威胁口吻。随后我在天府行APP通过人工客服投诉,维护我的消费者权益。下午12点51分我到了约定乘车,并主动与开车师傅联系告诉他我以到达。他大概是1点30分开车到乘车点接乘客,由于车牌与购片信息上的不一致,我主动上前出示乘车信息核实,他告诉我不是这个班次,诱骗我留下等待。后来该车的管理员发现少了一人乘车,随后与我联系让他下高速回来接我。待我上车后他对我持续辱骂,并言语攻击我家人,言语挑衅诱导我攻击他,我忍无可忍大声告诉他为了同车乘客的安全我不想与你争执,他还是喋喋不休的对我言语攻击持续约20分钟,在这期间他已上高速路行驶中。服务太差了,开车师傅完全没服务素质。我在天府行APP平台的第二次投诉 石沉大海。 我保证我的陈诉客观。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接到您的投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落实专人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核实,乘客投诉反映情况基本属实。2022年01月27日,该线路驾驶员江智富驾驶川S071Z8车辆在成都应14:00班次回达州市石桥镇,因该线路两辆车发车时间相近,为方便两车驾驶员到达目的地后送乘客更快捷,于是向手机尾号3412的乘客提出调换车辆一事,而乘客应约在上车点等候多时未见应班车辆便投诉了该驾驶员。驾驶员得知被投诉后,在接到该乘客时发生口角争执。 驾驶员江智富不具备良好职业素养和优质服务意识,给企业和平台造成不良影响。为提升企业服务质量,目前,所属企业依据相关管理规定,对驾驶员江智富作出收取违约金500元且停班10天的处理。处理结果已告知投诉人,并获得谅解! 达州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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