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接到您的投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落实专人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核实,乘客投诉反映情况基本属实。2022年01月27日,该线路驾驶员江智富驾驶川S071Z8车辆在成都应14:00班次回达州市石桥镇,因该线路两辆车发车时间相近,为方便两车驾驶员到达目的地后送乘客更快捷,于是向手机尾号3412的乘客提出调换车辆一事,而乘客应约在上车点等候多时未见应班车辆便投诉了该驾驶员。驾驶员得知被投诉后,在接到该乘客时发生口角争执。
驾驶员江智富不具备良好职业素养和优质服务意识,给企业和平台造成不良影响。为提升企业服务质量,目前,所属企业依据相关管理规定,对驾驶员江智富作出收取违约金500元且停班10天的处理。处理结果已告知投诉人,并获得谅解!
达州市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