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关于“共享助力车”的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2017年8月18日,达州市交通运输局、达州市公安局、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联合公开发布了《关于达州主城区暂缓发展共享单车的公告》,2020年10月27日,达州市交通运输局、达州市公安局、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联合公开发布了《关于达州主城区暂缓发展共享电动单车的公告》,明确了在达州主城区(含通川区、达川区、高新区场镇)暂缓发展共享单车及电动单车。
一是从道路状况看,达州属于山地城市,受地形条件限制,城市道路规划建设空间受限,弯多坡陡,考虑非机动车行车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成本等因素,借鉴重庆等山地城市经验,在合理利用城市有效空间的前提下,主城区道路未考虑非机动车道,且北外、南外、西外三大城市组团多以桥梁、隧道进行联接,特别是老城区道路路窄多坡,人行道不足,发展共享单车,势必引起单车与机动车、行人抢道混行,造成交通拥堵,影响交通秩序,甚至引发交通事故。根据《城市道路设计工程规范》规定,非机动车道纵坡不宜大于2.5%,对坡长也有要求,而达州市主城区绝大部分道路纵坡受地形条件限制均大于2.5%,且多有大长坡存在,部分支路纵坡甚至达到8%以上,共享单车行驶时的安全风险高,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二是从城市管理看,达州主城区尚未规划建设单车停车设施,特别是老城区建筑高大密、居住人口多、商业密布、车行道、人行道狭窄,未规划共享单车停靠区和建设单车停车点位,发展共享单车,势必造成单车抢占公共停车位和乱停乱放,严重影响市容环境秩序。
三是从政策层面看,2017年8月,交通运输部等10部委《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
鉴于以上原因,达州主城区(含通川区、达川区、高新区场镇)暂缓发展共享单车及共享电动车。
达州市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