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通川区路政大队、通川区道安办相关负责人一行赴平昌县就交通执法工作进行了学习交流。随行人员在平昌县道安办、平昌县路政大队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实地参观学习了平昌县城区片区交通综合执法站、三房湾超限检测站和道路建设管理成就。参观结束后,平昌、通川区两县(区)道安办、路政单位召开了座谈会,相互作了执法工作经验交流发言。
平昌县高度重视交通执法工作。县人民政府近年来先后创新出台了《平昌县公路超限超载治理部门联动管理办法》,《平昌县公路路政联动执法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公路货运车辆违法超限超载行为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建筑控制区管理的通知》等文件,长效推进了交通执法工作的开展。共有三方面先进工作经验可供通川区借鉴学习。通川区参观学习后,将加大向上协调汇报力度,争取上级重视支持,力争将学习调研成果化为推动通川执法的实际措施。三方面先进经验:一是综合执法指挥统一。平昌县共有3个联合治超检测站和4个交通综合执法站,其中超限检测站由路政、交警、运管联合执法,交通综合执法站由路政、交警、运管、农机执法人员联合执法。超限站和交通综合执法站由县道安办统一领导指挥,监督考核,客观上解决了平级执法单位工作开展难以统筹,相互扯皮的尴尬问题。二是保障有力。平昌县每年拨付给道安办工作保障经费300万元,用于综合执法宣传,与当地消费水平相当的综合执法人员下乡补助(1500元/月/人),场地租赁等支出。值得一提的是,对综合执法人员一定程度上下乡补助保障极大地调动了执法人员工作积极性。平昌县人民政府于2018年立项专款保障在原有3个固定治超检测站和1个非现场科技治超点基础上,再增建3个固定治超检测站和9 个非现场科技治超检测点,从而构建起全县无盲区,全覆盖治超网络格局。三是控制区管理措施优化,可管可控。明确规定公路控制区为属地管理,各级乡镇人民政府是控制区管理的责任主体,各乡镇国土、建设为控制区管理责任单位,路政为控制区管理前置单位。没有路政会签的控制区管理意见,国土、建设不得办理国土使用证、房屋产权证,控制区管理试行谁审批、谁赔偿、谁拆除原则,进一步解决了部门之间各自为政,控制区点线长、面广,单靠路政执法力量难以管控的不利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