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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快递运输车辆外观标识便捷通行意见出台
时间:2015-10-16 10:25:52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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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达州市邮政、快递车辆便捷通行相关意见近日落地,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工商行政管理局、邮政管理局联合制定的《关于规范邮政、快递车辆外观标识实行便捷通行的通知》出台,对在我市范围内运行的邮政、快递车辆外观标识进行规范并实行便捷通行的管理措施。
   《通知》要求:邮政企业车辆按规定喷涂相应车身颜色及“中国邮政”字样;对快递车辆外观、广告进行统一规范设计,所有车辆喷涂“达州快递”标识,市快递行业协会负责对车辆进行登记管理并发放《达州市快递车辆证》。工商部门对邮政快递车辆广告登记实行“一表申请、统一办理”的简化手续。
   《通知》中允许邮政、快递企业使用符合工信部产品公告的载重量不超过1吨(含1吨)的箱式货车、封闭式货车在城市区域开展快递揽投业务,转载邮件、快件。办理货运车辆通行手续后可进入城区禁限通行区域。
   《通知》明确,邮政、快递车辆在城区从事城市揽收、投递服务,确需在禁止停车地段停车的,在不影响交通安全和畅通的情况下,可临时停放;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需要公安交警处理的,因调查取证需要,确需暂扣车辆的,交警部门应允许驾驶人员或其所属企业及时转运所有快件,检验鉴定后,及时放行车辆。
   该文件的出台不仅为快递车辆使用提供了方便,也使快递车辆实现了更加规范化管理。我局还将继续协调,根据文件要求严格落实,督促我市邮政快递企业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做好相关工作,推动快递车辆的规范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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