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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回头看”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3-06-26 10:49:13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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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市交安函〔2013118

 

达州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开展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

整治“回头看”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属交通运输相关单位:

为深刻吸取宜宾“5·2”沉船事故教训,确保我市水上交通运输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和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回头看”活动的通知》(川交函〔2013211号)精神,市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回头看”活动(以下简称“回头看”活动),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渡口管理办法》,进一步巩固全市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成果,落实水上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完善渡运安全管理体系,全面加强渡口渡船安全监管工作,不断提高渡运相关从业人员、乡镇管理人员及海事监管人员的安全意识,确保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

二、组织机构

市局成立“回头看”活动领导小组,由马先奎局长任组长,廖仕文、苏万生、王乐钢、何峰、张胜、甘立刚、刘巨明同志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市海事局局长高仁、副局长杨智勇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局安全监督科,由薛奉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回头看”活动具体工作的监督指导。

三、活动内容

(一)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渡口管理办法》。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以学习宣贯《四川省渡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契机,积极主动向当地政府汇报辖区渡运安全工作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困难,争取地方政府加大对渡运安全工作的重视和经费投入,推动地方政府全面贯彻实施《办法》,并加强对渡运工作的监督检查和工作考核,确保《办法》各项规定落到实处。要积极依靠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和综合协调,通过督促乡(镇)渡运安全管理机构、人员、经费、责任“四落实”,签订渡运安全目标责任书,建立渡运自救互救机制,开展渡口渡船联合检查等形式,不断促进县乡政府和公安、水务、教育等相关涉渡部门安全管理职责的有效落实。

(二)加强渡运安全宣传教育。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结合“安全生产月”、“平安交通”和全省交通运输系统集中开展的“《办法》宣传月”活动,积极开展渡运安全宣传教育。一是加强对乘客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加大对乘客必备渡运安全常识特别是“救生衣行动”的宣传教育力度,切实增强过渡群众对渡口安全管理工作的认识、理解和支持。二是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按照省政府提出安全工作“所有安全要求务必落实到操作层面”的工作要求,以船员基本安全培训、客船特殊培训、船员适任培训和渡船船员安全培训为抓手,提升船员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三是加强乡镇渡口管理人员培训工作。协助县乡政府开展乡镇渡口管理人员培训,指导乡镇政府及其管船机构、管船人员加强渡口日常监管,增强履职能力。

(三)加强渡运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从治本的角度加大渡运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县级政府将农村渡口改造等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当地交通建设或者安全发展规划。一是全力加快民生工程建设。认真编制实施公益性渡口建设规划,出台相关政策措施,落实地方建设配套资金,保障部省补助的渡口改造资金专款专用,建立起以县级政府为责任主体的公益性渡口建设、管理、维护及运行长效机制。同时大力实施渡改人行桥项目建设,从根本上消除渡运安全隐患。二是进一步加快信息化建设。各地要加快在辖区日均流量300人以上的渡口码头和载客定位30人以上的机动客渡船舶上安装监控系统,同时逐步在客渡船上推广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

(四)巩固完善渡口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一是深入开展“救生衣行动”。交通运输部从今年起在全国开展“救生衣行动”,各单位要以此为契机,加大对客渡船舶执行“两个100%”规定的检查力度和处罚力度,督促管船员、签单员履行职责,对未穿戴好救生衣(浮具)的客渡船舶坚决不予签单发航。要加强对船主、船员正确摆放救生设备的指导,督促船主及时清洁、整修救生衣和救生浮具。二是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指导和要求。严格执行客渡船舶“六不发航”、签单发航、停航封渡和减载、安全目标责任书、渡口渡船安全例会、水情传递、“两线一牌”等,使渡运安全工作每个岗位、每个环节都在制定的管理规范之下。

(五)加大渡运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各交通运输部门要对辖区内渡运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渡口“六不发航”、签单发航等制度落实情况,渡船消防、救生、甲板、机械设备的技术状况和船员持证情况及实操能力。将排查出的安全隐患专门建档备查,采取挂牌督办、跟踪督办、安全约谈等方式,督促有关单位和人员坚决落实隐患整改措施。对因隐患排查不到位或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而引发事故的,将严格实行责任倒查,依法严肃追究责任。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渡运现场监管,充实一线执法力量,强化码头及船载视频监控系统、AIS与现场巡航巡查联动,坚决杜绝超载、非法载客、冒雾冒险航行等情况发生。

四、活动步骤

本次活动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2013428524

各单位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辖区客渡船安全管理实际,制定“回头看”活动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责任人员。开展辖区客渡船舶摸底排查工作,充分做好动员部署。

第二阶段:排查整改阶段(2013525630

各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辖区实际情况,集中精力,深入基层,开展严格的现场检查,督促县乡人民政府落实渡口和乡镇船舶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消除渡口、渡船存在的安全隐患,严厉打击超载、非法载客等违法行为。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2013711120

市局将对各单位开展“回头看”活动情况进行督查,特别是对渡运量大和近年发生过渡船事故(险情)的地区将进行重点督查,并通报督查情况。各单位要及时针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跟踪整治,对整治情况进行评价、总结经验,强化整治成果,巩固渡口、渡船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渡口渡船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和现实意义,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和分工,细化工作措施,认真组织开展“回头看”活动。

(二)严肃纪律,严格工作考核。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结合辖区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回头看”活动,绝不允许搞形式、走过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市局将对各地开展“回头看”活动情况纳入年终交通运输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三)畅通渠道,加强信息报送。各单位要及时总结并积极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并于525日前将各单位“回头看”活动方案、71日前将隐患排查及问题整改情况、1120日前将“回头看”活动总结报至市局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达州市交通运输局

2013514

 

 

 

 

 

 

 

抄送:省交通运输厅,市安办。

达州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13年5月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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