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交通运输法治工作要点
2021年交通运输法治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聚焦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目标要求,持续深入推进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围绕行业治理的难点和热点问题,全面落实依法行政,更好发挥“依法治交”作用,把法治要求贯彻到交通运输规划、建设、管理、运营服务、安全生产的各个环节,为建设“东出北上交通枢纽”、打造“万达开”经济示范区、交通强市建设提供坚实法治引领和保障。
一、持续深化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
(一)切实加强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继续推进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学法守法用法,坚决防止以言代法、以权代法、逐利违法、徇私枉法。切实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分解落实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和责任,将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与交通运输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二)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考核运用。要切实减少考核数量、提升考核质量、强化考核结果运用,逐步建立完善符合我市实际的交通运输法治政府建设评价制度体系。
(三)强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坚持应审必审原则,凡是出台规范性文件必须经本单位法制工作机构审核,凡是不适应现有法律法规政策、不适应行业管理需要的文件,要及时修订或废止。推动形成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摸清家底,在不断清理修订的基础上,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
二、严格履行行政决策法定程序
(一)全面落实公平审查制度。严格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完善自我审查程序,在制定交通运输领域市场准入、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时,按照“谁制定、谁审查”原则,进行公平竞争审查,评估对市场竞争的影响,防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市场竞争。
(二)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健全完善法律顾问管理及运行制度,进一步加深法律顾问在合法性审核、经济合同审查、复议诉讼案件办理等领域的参与程度,发挥好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中的智囊、助手作用,切实解决法律顾问“顾而不问”问题。
三、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效能
(一)完成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按照部省市要求,完成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整合执法队伍,理顺责权关系、提高执法效率,着力解决机构重叠、职责交叉、多头多层重复执法等问题。积极做好相关涉改人员的思想稳定和妥善安置工作,不断夯实执法基础。逐步建立健全综合执法队伍制度体系、监管体系和保障体系,不断提升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
(二)深入推进“四基四化”建设。建立健全全市交通运输基层执法“四基四化”建设标准和制度体系。重点抓好全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运用,进一步整合执法证件管理、车辆管理、执法案件管理等,加快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建设,加快推进全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一张网”,着力用科技手段解决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规范疫情防控期间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严格履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强化执法人员的资格审查和公示制度,严格落实执法证件的考试、年审和持证上岗制度,禁止无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履行行政执法职责。加大公路超限、非法营运、安全生产等交通运输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加大执法突出问题整改。深入推进执法标准化建设,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裁量标准,严格行政执法用语标准、流程标准和文书标准,严格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继续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将执法主体、调查取证、裁量标准适用、案卷归档等内容作为评查重点,评查结果及时通报,接受监督。
(四)强化执法联动协作与“两法衔接”。推进交通运输、公安、城市管理、安全监管等部门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切实用好“双随机一公开”,加强区域合作联动执法、部门联动执法、系统协作执法等。健全完善交通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案件移送、信息共享、联席会议等各项制度,重点加强在农民工工资支付、非法经营、危险驾驶、伪造公文证件等违法案件的移送工作,强化“两法衔接”平台数据对接和应用管理。
四、切实强化行政行为监督
(一)提升政务公开水平。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宣传贯彻,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全面梳理公开事项,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完善政务公开方式。
(二)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依法开展行政复议工作,规范操作流程。依法履行行政应诉职责,提高行政复议和应诉能力,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
(三)完善舆情监测及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及时收集分析各类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信息舆情,加强分析研判和预警,强化个案措施应对。针对群众投诉多、举报多的重点区域、重点部门,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切实发挥行政执法监督对规范交通行政执法行为的刚性约束。
五、深入推进普法宣传和法治培训
(一)深入推进普法工作。统筹年度普法工作重点,加强疫情防控法律法规宣传,建立普法清单,积极做好“八五”普法制定工作,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和以案释法工作。创新法治宣传工作载体,切实做好“法律七进”,增强法治宣传的实效性、影响力和覆盖面,让法治成为全体交通运输从业者的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
(二)强化法治培训工作。细化落实领导干部学法、讲法、述法工作机制,推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等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执法人员法治培训。积极参加部省市组织的各类法治培训,切实增强交通运输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六、持续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加强清理和备案审查工作。集中清理规范性文件中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有悖于平等保护原则,不利于民营企业发展的相关内容,及时予以废止或调整完善。
(二)大力推动简政放权。推动落实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要求,打破“卷帘门”“玻璃门”“旋转门”,简化行政审批服务程序,最大限度缩短民营企业办事时限的情况。持续推进“减证便民”,通过告知承诺、信息共享等方式取消不必要证明事项和公布证明事项清单。严格落实《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坚决避免在招投标过程中对不同所有制企业设置的不合理限制的情况。
(三)切实加强公正监管。持续推进实施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严防执法扰企,在对民营企业执法过程中,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避免简单化和“一刀切”等简单粗暴执法的情况。
七、加快推进信用体系建设
(一)加强信用信息平台建设。继续推进省交通运输厅行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交通.四川”和达州市信用平台信用信息的归集上报,切实加强“双公示”数据归集和共享,确保做到“高质量、全覆盖、零遗漏”。
(二)加强交通运输重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做好全市交通运输建设项目投资人信用评价工作并公示结果。探索将建设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同招投标挂钩,实行分类分级、动态监管。建立失信企业和从业人员的道路运输领域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加强货运车辆超限违法信息抄告处理,及时对失信行为公示和曝光,确保联合激励和联合惩戒落到实处。
八、完善法治工作保障
(一)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落实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继续实施局务会议和局党组会议学法,注重问题导向,提升学习效果。
(二)落实法治经费保障制度。按照普法工作要求,落实法治工作经费保障制度,确保2021年全市交通运输法治建设工作有效开展。
达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