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新闻动态>通知公告
关于建立达州市交通运输系统抢险救灾工程储备库的公告
时间:2022-05-30 16:42:54 来源:
【字体:
打印

一、项目背景及依据

为进一步规范达州市交通运输系统应急抢险救灾工程管理,完善抢险救灾机制,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抢险救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川府发〔2020〕37号)、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四川省抢险救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达市府办〔2014〕11号)等文件精神,决定建立达州市交通运输系统抢险救灾工程储备库。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建设地点:达州市管辖范围。

(二)计划工期:按照合同文件规定执行。

(三)招标范围:达州市道路、桥梁等交通基础设施在发生险情时,从储备库中确定应急抢险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确保抢通、保通、修复及技术评估等工作能够及时启动。

三、投标要求

(一)资格要求

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的意思表达清楚,申请人代表被授权有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关资质,持有合法有效证照,同时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勘察单位储备库入库条件

(1)申请人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乙级及以上资质。

(2)至少提供1个近三年以来(2019年6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以签订勘察合同时间为准)应急抢险救灾项目业绩。

(3)已被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禁止进入四川省交通建设市场的单位不得申请入库。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

2.设计单位储备库入库条件

(1)申请人具有公路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已被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禁止进入四川省交通建设市场的单位不得申请入库。

(3)至少提供1个近三年以来(2019年6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以签订设计合同时间为准)应急抢险救灾项目业绩。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

3.监理单位储备库入库条件

(1)申请人具有公路工程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已被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禁止进入四川省交通建设市场的单位不得申请入库。

(3)至少提供1个近三年以来(2019年6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以签订监理合同时间为准)应急抢险救灾项目业绩。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

4、施工单位储备库入库条件

(1)申请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至少提供1个近三年以来(2019年6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以签订施工合同时间为准)应急抢险救灾项目业绩。

(4)已被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禁止进入四川省交通建设市场的单位不得申请入库。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二)本次建库不接受联合体申请人

(三)拒绝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申请人

1.因拖欠员工工资被市级及以上政府主管部门通报的。

2.有行贿、受贿或暴力抗法行为的。

3.以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工程质量事故、安全生产事故受到有关政府部门行政处罚的。

4.发生严重及以上工程质量事故、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

5.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纳入不诚信企业管理的。

四、申请文件要求

(一)申请文件一正四副,须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并按下述顺序标注页码装订成册(申请文件封面右上角须加盖“正本”、“副本”印章,副本内容可为正本的复印件)。

1、入库申请文件封面(格式见附件)

2、入库申请函(格式见附件)

3、入库申请人声明(格式见附件)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见附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见附件)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7、资质证书复印件

8、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入施工库需提供)

9、申请人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10、申请人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资料

(二)注意事项

1、上述资料均在有效期范围内。

2、未按上述要求提交资料的申请人,在资格审查阶段,其申请文件将被否决。

3、申请文件封面须标注所申报的类别,不同类别须分别递交。

4、入库文件需用密封袋封装,并在密封袋上注明入库类别以及申请人的名称,且加盖申请人公章。

五、申请文件的获取及递交

1.公告网站:达州市交通运输局网站(http://jtj.dazhou.gov.cn/)

2.递交时间: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10日9时。

3.递交地点:达州市通川区巴渠东路97号609办公室达州市交通运输局交通战备科

4.递交方式:申请文件须以纸质文件递交。

5.联系人:彭先生    联系电话:0818-2122517

六、评审结果公告发布媒介及公示时间

评审结束后,结果将在达州市交通运输局网站发布,公示期5天。公示无异议,进入达州市交通运输系统抢险救灾工程储备库。

七、其他注意事项

(一)抢险救灾工程储备库成员单位所参与的抢险救灾工作,其相关费用以达州市财政局审核为准。

(二)被纳入储备库的单位,若未按要求参加抢险救灾工作,将被给予信誉不良记录并清除出库处理。

 

附件:达州市交通运输系统抢险救灾工程储备库入库单位申请文件.doc

 

达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5月30日

 



主办单位:达州市交通运输局 备案证号:蜀ICP备2021011412号 邮编:635000
地址:中国·四川·达州市通川区来凤路135号

公安备案编号:51170002011209号 网站标识码:5117000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