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安排, 2021年11月22日至2021年12月21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我局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集中巡察,2022年2月21日,向我局反馈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直击问题
(一)压实领导责任
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提出的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我局对指出的问题,照单全收,第一时间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任组长,派驻纪检组长、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整改期间,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先后6次召开专题会,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明确不解决不松手、不到位不罢休、不获胜不收兵。
(二)民主专题检视
为切实抓好整改工作,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及时召开招投标领域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结合工作的职责,坚持问题导向,不遮掩、不回避,实事求是,深刻剖析根源,扎实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并形成3个方面9项问题的责任清单,逐项制定整改措施,逐个压实整改责任,逐一明确整改时限。
(三)落实责任分工
结合交通工作的实际,逐步完善优化整改措施,形成了《中共达州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关于印发市委第五巡察组招投标领域专项巡察暨巡视整改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班子成员主动辨析问题,中层负责人主动认领问题,切实把整改事项落地到责任领导、责任科室,逐项细化整改措施,坚持立行立改,真认账、不推诿,真整改、不敷衍,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效的办法、最果断的措施,积极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二、对照问题,全力推进,落实整改
(一)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招投标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局党组对招投标领域政策法规学习不足、执行不严。相关政策法规学习传达不到位。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关于建立健全招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通知》以及省交通运输厅出台的《四川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四川省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政策法规,均未组织学习。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市交通运输局党组结合工作实际,全面梳理交通领域相关规章制度,并制定《交通运输领域招投标重大决策部署政策法律学习清单》。在局党组扩大会议上,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四川省评标专家和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四川省远程异地评标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学习,以学促进,逐步提升交通招投标行业理论水平。
2.局党组对营造公平竞争的招投标及政府采购市场环境推动不够、落实不力
(1)优化服务环境未“下深水”。市本级部分项目招投标过程,存在普遍收取招标文件费用、设置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和仅限现金缴纳保证金等不合理要求。如,“四川省交通运行监测与应急指挥系统二期工程(达州市)项目网络传输租赁服务采购”等项目,收取300至500元招标文件费;“四川省交通运行监测与应急指挥系统二期工程(达州市)项目”监理服务采购招投标实施中,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G210线达州市过境公路一期路面大中修工程”等项目仅限现金缴纳保证金。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招标代理机构对该项目收取的招标文件费通过微信转账进行了退还。二是局属相关单位将招标代理机构纳入负面清单,限期为1年。三是为加强对市本级交通运输领域招投标工作规范管理,我局成立招投标内审小组。
(2)项目招投标信息未完全公开透明。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招投标信息专栏未按省交通运输厅要求,公开招投标领域相关制度、项目招标评标信息、招投标监督检查结果信息、投诉联系方式等。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公开全市交通建设招投标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投诉举报公开联系方式;二是公开招投标领域相关规章制度及典型案例。三是我局已落实专人负责,加强信息管理,及时公布相关信息。
(二)招投标领域履职尽责方面
1.局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
(1)部分招投标和政府采购项目未经党组研究。如“达州市水上交通安全监测综合信息系统工程招投标项目”涉及金额1389.3万元,“国道210线达州城区至宣汉段公路工程监理采购咨询服务”等11个政府采购项目涉及金额共计8840.8万元,均未经党组研究。
整改落实情况:在整改时限内,正在整改中;整改时限为2022年8月并长期坚持。一是责成相关单位、局相关科室,梳理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核心条款与相关法律、法规的符合性,采购项目合同条款与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的一致性,形成报告,并在局党组扩大会议上进行审议。二是正在完善修改局党组会议事规则。
(2)行业招投标监管不力。对全市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监管力度不足,较少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甚少,行业招投标风险隐患较多。在全市招投标领域系统治理中,集中排查出38个公路工程项目涉嫌存在设置不合理条件、围标串标、虚假应标、违法转包等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在整改时限内,正在整改中;整改时限为2022年10月并长期坚持。一是结合工作的实际,我局印发了《达州市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管理办法》《市本级交通重点项目(含高速公路)考核办法》。二是以开展交通运输三年大会战为契机,深入到宣汉县、渠县等县(市、区),督导交通建设招投标整治开展情况,要求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针对大竹县交通运输局不按时上报整改情况,进行全市通报,扣减大竹县交通运输局2022年度执行力评价指数分10分。三是加强对相关县(市、区)调度,印发工作提示函。
(3)招投标程序不规范。大部分政府采购项目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公告备案,如“渠江风洞子航运工程设计文件审查技术咨询服务”等项目;部分政府采购项目评分因素设置与采购需求未对应,额外增加评分内容,如“四川省达州市公路运输管理处出租汽车4G联网智能终端监控系统设备”等项目;部分政府采购项目违反疫情期间相关规定,收取投标保证金,如“四川省交通运行监测与应急指挥系统二期工程(达州市)项目网络传输租赁服务采购”等项目;个别工程建设项目未缴纳履约保证金,如“G210线达州市过境公路一期路面大中修工程”项目。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我局全面对上级相关规章制度进行梳理,编制《交通运输领域招投标重大决策部署政策法律资料汇编》,并印发给各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局属相关单位,要求加强学习,规范招投标程序。二是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中国建设银行网上银行向省应急二期达州市项目网络传输租赁服务采购投标人退还了保证金;通过中国建设银行网上银行退还了保证金;三是市公路养护中心拟定补充协议,严格按照相关招标文件要求足额收取中标单位的履约保证金。
2.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
(1)对监督发现问题未斗真碰硬。如在日常监督工作中,发现市交通运输局存在将应招标项目直接委托本地企业直接实施的现象,但仅通过口头沟通反馈,未深入跟踪监督。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我组及时督促市交通运输局按照时间节点上报相关整改资料,及时了解整改工作推进情况。二是采取不定期的方式,深入市交通运输局开展专项督查工作。三是认真履职,督促市交通运输局在项目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2)日常监督不够细致深入。对市交通运输局项目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监督较少,在全市招投标领域系统治理中,工作成效不明显。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我组实现驻点监督工作机制,派1名副组长常驻市交通运输局,强化对交通项目的监督检查和跟踪督导。二是督促市交通运输局开展关于招投标和政府采购方面的业务知识培训。三是督促市交通运输局印发了招投标典型案例4期、规章制度5项。
(三)招投标工作中作风建设和廉洁从业方面
1.部分项目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如,市交通运输局2019年实施的“州河城区河段营运船舶拆解工程”涉及金额320万元,“莲花湖景区机动船舶拆解工程”涉及金额105万元,均应通过政府采购,但直接委托市交投集团港航建设有限公司实施;“达州市‘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咨询服务”“达州市‘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环评报告书技术咨询服务”两个项目预算金额均为30万元,已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但市交通运输局直接自行采购。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局分管领导组织相关单位、局有关科室,召开专题会,会上通报了第五巡察组反馈运输领域招投标问题清单,集体学习了邵书记对专项巡视的重要指示精神,会议要求各单位要立即行动,认真对照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清单,全力确保按时间节点整改到位。二是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对相关单位、科室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吸取这次经验教训,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2.超政府采购上限标准配置办公设备。《达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家具配备标准》明确了采购标准,但市交通运输局超价格上限标准采购A4打印机等设备(家具)。如,A4打印机价格上限标准1200元,实际按1465元采购5台;办公椅价格上限标准800元,实际按980元采购10张。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组织对《四川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达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家具配备标准》等规定进行了学习。二是结合工作的实际,我局印发了《达州市交通运输局机关后勤管理制度(试行)》。三是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对科室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吸取教训,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四)落实招投标领域问题整改方面
对省委第六巡视组反馈的政府采购问题整改推进滞后。2021年2月,省委第六巡视组反馈达州市政府采购专项巡视意见:“部分PPP项目随意变更方式规避程序,如2014年11月,省发展改革委批复国道542线达州至开江段公路采取公开招标方式,2015年9月达州市自主变更为PPP模式,在仅有2家投标供应商报名的情况下,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将陕西建工机械施工集团有限公司确定为社会资本方和施工总承包商,要求其出资10.985亿元,确保不以债务性资金充当本金,但实际投入采用融资方式,2016年以来5次融资、4次失败,目前陕西建工到位项目资金仅3.72亿元,工程建设实际处于半停工状态。”
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一是积极会同项目公司,加强与银行的对接,解决项目融资问题。目前达开快速通道项目计划融资33.8亿元(建设银行23.8亿元、四川银行9.7亿元、达州银行3000万元)目标已完成。二是采取不定期的方式,深入到项目现场,了解项目推进情况,协调解决相关问题,督促建设单位强化要素保障,全面实施项目多点作业,确保项目有序推进。
(五)招投标领域体制机制制度方面
1.未建立限额下内部采购控制制度。2018年以来,局机关30万元以下的采购项目按规定自行委托实施,共涉及金额约160万元,但实施方式、实施过程等未按要求建立相应制度进行规范和约束,存在较大廉政风险。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我局印发了《达州市交通运输局机关后勤管理制度(试行)》,对限额以下后勤采购条件、程序等作出了规定。二是各科室建立廉政风险点清单,确定风险等级,明确相关责任人。
2.招投标项目监督管理责任不清。市交投集团、市公交公司主管部门为市国资委,行业管理部门为市交通运输局,主管部门和行业监管部门,未对应监管招投标项目实现全覆盖,部分项目甚至存在监管“真空地带”。如,市交通运输局一直未将市公交公司招投标项目纳入监管范围;市交投集团实施的“达州机场航站楼连接道工程”“达州市职教园区公交首末站建设工程”“达州市马踏洞公交首末站建设工程”等项目代理机构比选,市交通运输局和市国资委均未派人进行监督。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积极与市国资委、市交投集团、市公交公司对接,加强相关信息的沟通。二是局分管领导组织市高新科创公司、市公交公司、局相关科室,召开专题会,对相关监管职责予以明确。
三、对标整改,落实市委书记点人点事
1.执行招投标政策搞变通,“G210线达州市过境公路一期大中修工程”“四川省交通运行监测与应急指挥系统二期工程(达州市)项目”等市本级公路招投标项目,评标办法选取不合规,属于省交通建设招投标“负面行为”清单范围。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结合交通运输领域的实际情况,市交通运输局制定《公路工程招标评标办法有关解释的通知》,对评标办法进行解释及应用的范围,要求相关单位认真领会,融合贯通,杜绝类似问题发生。二是局属相关单位将编制招标文件的代理公司纳入不诚信单位负面清单,期限为1年。三是局属相关单位责成对招标文件内容审查不严的责任人在办公会上作出检讨。四是针对招投标领域易出错的环节,我局印发了《第一期交通运输领域招投标专项治理典型案例》《第二期交通运输领域招投标专项治理典型案例》《第三期交通运输领域招投标专项治理典型案例》《第四期交通运输领域招投标专项治理典型案例》,查漏补缺,逐步构建交通招投标领域长效机制。
四、注重执行,强化调度,建立长效机制
(一)强化党组主体责任
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局党组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强化主责意识,发挥主导作用,严明组织纪律,推动交通运输系统各级党组织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和“一岗双责”。
(二)全面推进整改落实
对照《整改方案》明确的整改措施,局党组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一条一条梳理,一条一条细化,一条一条形成材料,夯实整改措施,做到有依可查。同时,采取每月一调度的方式,跟踪整改推进情况,做实做细各项工作,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针对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招投标领域容易产生问题的环节,逐步健全相关规定,堵塞制度漏洞,并落实到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所有招投标工作中,让招投标工作在阳光下规范运行。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2103647;邮政地址:达州市通川区巴渠东路97号;电子邮箱:771259803@QQ.com。
中共达州市交通运输局党组
2022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