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交通运输局
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2023年度交通工程专业初、中级职称
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通运输局,达州高新区科经局,达州东部经济开发区园区建设局,市级有关部门及企事业单位:
为做好2023年全市交通工程专业初、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根据省、市有关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经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达州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全市(扩权县除外)交通工程专业初、中级职称评审工作。
(一)市级有关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国有和非公有制企业符合交通工程专业初、中级申报条件的人员。
(二)通川区、达川区、达州高新区、达州东部经济开发区从事交通运输工作的在职在岗工程技术人员。
(三)中央、省在达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符合委托评审条件的交通工程专业初、中级申报条件的人员。
注: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按照《四川省交通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交规〔2023〕11号)规定执行。
(二)委托评审程序
自主开展职称评审的单位和其他具备独立评审权限的评审组织,如需委托市交通工程中评委会对其所属人员进行评审,应向市交通运输局出具委托函。评议结束后,市交通运输局将评审结果反馈委托单位,由单位自主使用评审结果。
(三)提前1年申报程序
提前1年申报政策不能叠加享受。享受提前1年申报政策的人员,须提供选派文件和服务所在地组织(人事)主管单位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申报人任现职务时间、工作时间和服务期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
三、申报方式及流程
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的程序进行申报。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评审,由人事档案代理机构或工作地人事(职改)部门等机构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
(一)个人申报
申报时间为2023年11月1日至11月19日。申报人按要求填写申报信息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二)审核
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申报人填报内容进行逐项审核,确保申报资格真实有效、填写的信息和证明材料准确无误。
(三)公示
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申报人员基本信息和业绩贡献情况进行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再推荐上报(后续申报材料中应说明其公示结果)。
(四)推荐
申报人所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应出具“党风廉政(廉洁自律)意见”,明确是否存在违规违纪等情况。所在单位未设纪检监察部门的,由上级主管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出具有关意见。
申报人所在单位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后出具“综合推荐意见”,应对申报人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学术技术水平和能力、任职期内主要业绩贡献情况等作出客观、公正、全面的评价,并明确是否同意推荐,不少于800字。
(五)形成申报材料
职称申报材料是客观、公正评价专业技术人员的重要依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直接影响到资格评价的质量。各地、各单位务必严格、认真审查申报材料,做到客观反映申报人员的真实业绩和水平,不得贬低或拔高申报人员的业绩和水平。如发现未如实反映本人业绩、能力、水平,导致评审材料内容虚假等问题,按有关规定,对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若弄虚作假,申报人三年内不得申报职称资格。
所有附件表格请申报人员从达州市交通运输局官方网站(http://jtj.dazhou.gov.cn/)和“达州交通”微信公众号下载。
申报交通工程专业初、中级职称资格需提交以下材料:
1.申报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的纸质花名册(附件1)及电子文档各1份(初、中级分开汇总)。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1份(附件2),表内各项内容按填表说明分别由申报者和所在单位如实认真填写,表中“任现职前后的专业技术工作业绩”两项必须详填,其中“年度及任职期满考核结果”栏填写内容应包括:申报人在任职期内的政治思想、工作态度、业务工作、职业道德、廉洁守法等方面的情况以及期满考核结果的结论;“单位推荐意见”栏填写内容应包括:对申报人学历、资历及所提供的申报材料的核实结论,单位对申报人推荐的主要依据和结论意见。
3.任期内个人政治思想及专业技术工作总结1份(申报初级不少于2000字,申报中级不少于3000字)。内容包括:本人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的政治思想、专业技术工作、学术水平、职业道德、廉洁守法等方面的情况以及业务工作的业绩。政治思想及业务工作总结均由本人手写签名(打印姓名无效)。
单位综合推荐意见1份。要求重点说明任现职以来的主要工作业绩,并提出对申报人员明确的推荐意见,单位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
4.提供本人业绩、论文成果资料(具体要求按《四川省交通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执行)。
5.申报初级任职资格的人员提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表》1份;申报中级任职资格的人员提供任现专业技术职务期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表》和《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样式可参考附件4)各1份。(注:未建立考核机制的民营企业,由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说明。)
6.身份证复印件、学信网上在线学历认证报告(2002届以前的高等教育毕业生,学信网上无法或无法准确查询其相关信息,由用人单位进行学历审查并由责任人签字、单位签章;自由职业者由其人事档案代理机构或工作地人事(职改)部门进行学历审查并由责任人签字、单位签章)、助理级职务任职资格文件及证书(仅申报中级提供),任职聘用文件或聘用合同,以及业务工作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经济社会效益等其他业绩证明材料等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审查人须签署“原件真实,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及审查人姓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填写《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见附件5),《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必须由申报人本人签名并按手印,不得代签。个人在申报时,须将《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装订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封面与第1页之间,随申报材料一同上报。
7.个人业绩贡献公示证明材料(附件6-1,6-2)。
8.对职称外语和职称计算机不作统一要求,是否需要由用人单位自主明确。对职称外语和职称计算机不作要求的,由用人单位出具正式的书面说明函。
9.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张,个人政治思想业务工作总结、论文、单位综合推荐材料必须打印,所有材料按申报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材料目录表(附件3)顺序装入标准档案袋内,档案袋上贴材料目录表。
10.继续教育(仅申报中级提供)。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第25号令)和《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贯彻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16〕20号)等文件要求,完成申报晋升职称之前连续4年的继续教育学习(公需科目和专业知识)。
(六)材料的逐级上报审核和受理
1.材料的逐级上报审核。审核流程如下:
(1)县(市、区)申报人:所在单位→主管单位→区、县交通运输局→区、县人事(职改)部门→市交通运输局。
(2)市级有关单位申报人:所在单位→主管单位→市级主管部门→市交通运输局。
(3)局属单位申报人:所在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根据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权限及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核发权限工作通知》(达市人社办发〔2016〕16号)精神,除市本级、达川区、通川区、高新区、东部经开区以外,其他县、市职改办须出具书面委托书;市级所属单位和民营企业直接报送到达州市交通运输局人事科。
2.申报材料的受理
市交通运输局统一受理申报材料时间:2023年11月20日,上午受理万源市、渠县交通运输局申报资料,下午受理大竹县、开江县、宣汉县交通运输局申报资料;11月21日,上午受理通川区交通运输局、达川区交通运输局、达州高新区科经局、达州东部经开区园区建设局申报资料,下午受理市级有关部门及企事业单位申报材料。各单位请按时报送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根据有关文件,职称评审收费:初级职称100元,中级职称200元(含答辩费60元)。
报送地点:达州市通川区巴渠东路97号达州市交通运输局(6楼616人事科)。
联系电话:(0818)2122387。
四、注意事项
(一)申报专业要求
申报人须根据自己所从事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实际或专业特长申报相应专业方向的职称评审,所提交的工作经历、业绩材料、学术活动等信息应充分反映和佐证自己在该专业技术领域的工作和科研情况。申报专业方向与实际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不一致的,不予受理评审。
(二)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材料必须用标准牛皮纸档案袋妥为包装,每人一袋。每份档案袋上贴《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申报材料目录》(附件3)1份,并填写所在单位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或本人)和电话号码(手机号码)。
(2)所有材料需附电子版,复印材料需提供扫描件(扫描件不应过大,每个文件大小不超过100K),一人一个文件夹(以姓名为文件夹名),文件夹内材料的文件名按目录(附件3)顺序进行编号命名。
(3)所有评审材料一式两份,申报一份,单位或个人自留一份备查。
(4)各县(市、区)申报材料由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统一填写《2023年交通工程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花名册》(初、中级分开汇总),统一一次性报送。所有申报材料应由专人报送,当面清点,完备手续。漏报、迟报材料的,由各地、各单位自行负责。未加盖公章的复印材料一律不予受理。评审材料不齐或未按规定要求按时报送以及手续不全者,一律不予受理。
(三)审核要求
为落实审查责任,保证申报信息的真实有效性,各级审核责任人切实履行审查责任,按要求在纸质申报材料相应栏框中签署审核意见、签字和盖章。其中,《评审表》“单位推荐意见”栏必须由申报人所在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任职资格批准文件、学历证书、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论文、业绩证明等材料须由所在单位核实其真实性,并由审核人签署是否属实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审核工作贯穿评审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申报者有不符合评审条件情形的,均可取消其评审资格
(四)职称答辩
根据相关规定,为提高职称评价的针对性和科学性,申报交通工程中级职称的人员实行全员答辩。具体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五)其他说明
1.凡评审未通过者,不再进行复议,其所报材料除原件外,其余的一律不退,请单位和个人妥善保留相关材料。
2.凡评审通过者,除证件原件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外,其余材料评审后一律销毁,不再保留、退还,请单位和个人自留原件,妥善保留相关材料。
3.经评委会评审通过并经审批同意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要装入个人档案,作为评审资格确认最基础最重要的材料,各汇总上报部门或个人应及时来领取归档,未及时领取的,后果自负。
附件:1.2023年交通工程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花名册.doc
达州市交通运输局 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