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交通运输局
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2024年度交通工程专业初、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通运输局,达州高新区科经局,达州东部经济开发区园区建设局,市级有关部门及企事业单位:
现就做好2024年全市交通工程专业初、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经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达州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全市(扩权县除外)交通工程专业初、中级职称评审工作。
(一)市级有关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国有和非公有制企业符合交通工程专业初、中级申报条件的人员。
(二)通川区、达川区、达州高新区、达州东部经济开发区从事交通运输工作符合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在职在岗工程技术人员。
(三)中央、省在达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符合委托评审条件的交通工程专业初、中级申报条件的人员。
注: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二、评审专业
交通工程职称专业分4个子专业:道路与桥梁(含隧道)工程技术、港口与航道工程技术、铁路(含轨道)工程技术、交通运载装备与物流工程技术。
(一)道路与桥梁(含隧道)工程技术:在道路与桥梁(含隧道)工程中从事规划、勘察、设计、咨询审查、建设管理、工程施工、运营养护、科研等相关工作。
(二)港口与航道工程技术:在港口、航道工程中从事规划、 勘察、设计、咨询审查、建设管理、工程施工、运营养护、科研等相关工作。
(三)铁路(含轨道)工程技术:在铁路(含轨道)工程中从事规划、勘察、设计、咨询审查、建设管理、工程施工、运营养护、科研等相关工作。
(四)交通运载装备与物流工程技术:在交通运输工程中从 事运输规划、运输物流、运输生产组织管理、运输安全,汽车运 用与维修,工程机械运用与维修,铁路机车车辆设计制造运用与
维修、机务、信息,船舶工程、船舶电气、轮机工程等相关工作。
三、申报条件
按照《四川省交通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交规〔2023〕11号)规定执行。
四、申报评审方式及程序
采取网上申报和现场材料审核相结合方式进行。
(一)委托评审程序
自主开展职称评审的单位和其他具备独立评审权限的评审组织,如需委托市交通工程中评委对其所属人员进行评审,应向市交通运输局出具委托函(委托评审中级职称须由具备相应职称评审权限的主管部门或所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委托函,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市交通运输局受理其委托评审)。评议结束后,市交通运输局将评审结果反馈委托单位,由单位自主使用评审结果。
(二)提前1年申报程序
提前1年申报政策不能叠加享受。享受提前1年申报政策的人员,须提供选派文件和服务所在地组织(人事)主管单位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申报人任现职务时间、工作时间和服务期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6月1日。
(三)普通程序
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按照个人申报、单位推荐、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的程序进行。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评审,由人事档案代理机构或工作地人事(职改)部门等机构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详细操作手册可在四川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下载。网上申报审核流程:
1.个人申报
申报人以个人登录方式登录四川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按系统提示完成信息填报,评审方式选择“申报评审”方式。信息填报后,提交用人单位审核。
2.单位推荐
企事业单位通过社保业务经办账号以法人登录方式登录四川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申请用户权限,经上级单位审核通过后可进行相应操作,职称业务归属地、上级单位名称不能填写错误,否则会影响业务办理。申报人员所在单位需对申报人资格条件、业绩成果等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按要求将申报人基本信息和业绩贡献情况在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5个工作日),审查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结合申报人思想政治品德、职业道德、专业水平和能力、业绩贡献等情况作出明确推荐意见(申报人所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应出具“党风廉政(廉洁自律)意见”,明确是否存在违规违纪等情况。所在单位未设纪检监察部门的,由上级主管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出具有关意见。申报人所在单位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后出具“综合推荐意见”,应对申报人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学术技术水平和能力、任职期内主要业绩贡献情况等作出客观、公正、全面的评价,并明确是否同意推荐,不少于800字)。经材料审核人员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在四川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逐级上报审核。
3.部门审核
(1)市级各主管部门应严格把关审核,对市级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和市属国有企业单位推荐的,主管部门审核签字盖章推荐后报送市交通运输局。
(2)县(市、区)符合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需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同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职改部门审核签字盖章后由县(市、区)交通运输局统一报送市交通运输局。
(3)其他符合委托评审条件的申报人员,需由相应职称工作机构审核签章并出具委托评审函后报送市交通运输局。
请各主管部门登录四川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进行资料审核。
4.复核受理
由达州市交通运输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后受理。
5.评审
市交通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对材料进行审阅评议。
6.答辩
根据相关规定,为提高职称评价的针对性和科学性,申报交通工程中级职称的人员实行全员答辩。答辩时间、地点及形式另行通知。
7.确认评审结果
申报初级职称评审拟通过人员在市交通运输局官方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交通运输局印发初级职称任职资格文件;申报中级职称经市交通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拟通过人员报送达州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复核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印发中级职称任职资格文件。
8.办理相关手续
送审单位接到评审结果通知后,到市交通运输局领回《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及时装入个人人事档案。
五、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网上信息和纸质材料。
(一)网上信息
包括基本信息、学习培训经历、工作经历、学术技术成果及荣誉、业绩、年度考核、推荐意见、工作总结及相关附件、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等。
(二)纸质材料
1.《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为申报系统自动生成后打印,不得人为改动或换页、加页。《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放在封面与第一页之间,不能与其它材料装订成册,单独提交。
2.以下综合材料均需在系统上传,并按顺序装订。有原件的上传原件,是复印件的由申报单位审核后加盖鲜章再扫描上传。
(1)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页。
(2)学历证明材料(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2001年以来国家承认的各类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信息(含学历证明书)(包括研究生、普通本专科、成人本专科、网络教育、开放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及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等),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申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线验证有效期设置为6个月及以上);2001年以前的高等教育学历或2001年以后无法申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申报人,须配合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涉及“基本条件”学位条件的申报人员须配合提供“学位认证电子报告”(“学位网”,网址为https://www.chinadegrees.cn/cqva/gateway.html)。除上述情况外,无法查询学历、学位的,由申报人员提供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学籍材料复印件。
(3)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包含编码页与内容页)、任职资格文件(或评审表)。
(4)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近6个月)。
(5)单位公示结果:包括公示内容、时间、结果等。
(6)任期内个人政治思想与业务工作总结,突出技术工作总结(2000字左右),禁止抄袭、雷同,本人需在落款处签署姓名及日期。
(7)单位综合推荐材料。包括任期内的政治思想、工作态度、现实学识水平、专业能力、廉洁守法情况、任职以来从事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及取得的主要业绩和贡献等。要求重点说明取得现职称以来的主要工作业绩,并提出对申报人员明确的推荐意见,单位负责人审查后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8)规定年限的年度考核表。
(9)规定年限最近年度的继续教育证明。
(10)证明、证书(成果、业绩获奖证书)等。
(11)论文(论著)等。
(12)专业技术人员主要业绩证明材料登记表及业绩证明材料。
(13)符合提前一年申报职称的人员或享受降低学历等次申报职称的人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中,援藏援彝专业技术人员须提供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选派文件复印件或者年度考核鉴定表复印件;享受降低学历等次申报职称的人员应提供满足一定年限且考核合格的情况说明(由其所在单位依据其个人档案等材料在推荐报告中据实说明)。
(14)所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出具的“党风廉政(廉洁自律)意见”。
(三)材料要求
1.申报人所在单位要严格按照审查、公示等程序,诚信推荐。报送的复印件必须由单位审核人签字,注明:“原件已审,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审核人姓名及审核日期,并对申报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主管部门需对申报人网上信息和纸质材料严格审查,应重点对申报资格及学历证书、职称证书、业绩等要件进行审查,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规范的材料不予受理。
2.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分《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一式一份)、其他综合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所有材料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申报材料统一用白色封面胶装成册。审核通过后再进行装订,胶装成册后放入档案袋内,档案袋封面贴上对应的职称材料目录表。
3. 各主管部门在上报纸质资料时,一并提交《任职资格评审名册》电子及纸质盖章件,按专业分开填报。
六、纪律要求
(一)严格审核把关。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级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做好政策的宣传和申报、推荐工作。在受理职称申报的过程中,要明确专人负责,严格按照职称申报规定和条件认真核实相关情况;要确保本单位申报人员材料的真实性,单位审查人要对申报人员材料的原件进行严格审核,谁审核谁负责。
(二)严守申报纪律。申报人员应对其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严肃、慎重地签订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在职称评审全流程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在申报、推荐、审核、评审、公示等各个环节中, 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申报资格;已取得的职称资格及证书予以撤销,自查实之日起,个人三年内不得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记入失信人员名单予以通报并抄送其所在单位;情节严重者,将依法查处。对未认真履行审核推荐职责,不按照规定程序推荐的用人单位进行约谈或通报,通报抄送其主管部门。对协助造假的企业或机构,按规定列入违规失信“黑名单”。
七、申报受理时间
(一)网上申报和截止时间。自2024年6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24:00,逾期不得补报。
(二)现场收件截止时间。2024年7月5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三)职称申报评审受理地点:达州市交通运输局618人事科,联系电话:0818-2122387。
八、其他事项
(一)申报人根据自己所从事工作选择交通工程专业分类中一个子专业申报,不得同时申报多个专业。
(二)取得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间、相关资格证书取得时间和论文(论著)出版(发表)时间计算截止到2024年7月31日。
(三)对职称计算机和外语不作统一要求,确因专业技术工作性质或履行岗位职责需要的,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
(四)凡评审未通过者,不再进行复议。每年评审工作结束后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外,其余评审材料一律销毁,不再保留、退还,请单位和个人自留原件,妥善保留相关材料。
(五)经评委会评审通过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要装入个人档案,作为评审资格确认的重要基础资料。各主管部门应及时按通知领取归档,未及时领取的,后果自负。评审未通过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按照规定不再退回。
(六)按《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精神,缴纳相应评审费:中级每人次140元,初级每人次100元,报送材料时一并交纳。需答辩人员另收取答辩费60元(答辩签到时收取)。
达州市交通运输局 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