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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交通运输领域招投标专项治理典型案例(二)的通知
时间:2024-06-03 10:22:02 来源:局建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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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达州高新区科经局,达州东部经开区园区建设局,局属相关单位,局机关有关科室

为有序推进全市交通建设领域招投标治理工作,进一步规范交通建设市场行为,梳理一批典型案例,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举一反三,查漏补缺,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案例一

某新建工程项目施工监理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价分值设置为60分,不符合规定。

负面行为:评审因素分值设置不符合规定。

违反的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部令2015年第24号)第四十三条“公路工程勘察设计和施工监理招标,应当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评标价的评分权重不宜超过10%”。

案例二

某公路改建工程项目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企业信用分值设置为10分,不符合规定。

负面行为:评审因素分值设置不符合规定。

违反的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四川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四十三条“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投标价法和综合评分法的项目,应充分体现综合竞争和充分竞争,科学合理设置评审要素和评分权重……在招标文件中设置的信用评分不得超过总满分5%”。

案例三

某改建公路工程组织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投标报价分值设置为10分,不符合规定。

负面行为:评审因素分值设置不符合规定。

违反的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部令2015年第24号)第四十五条“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的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分因素包括评标价、项目管理机构、技术能力……评标价的评分权重不得低于50%”。

 

 

达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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