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出台落实“两个责任”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党组的主体责任、基本内容、工作措施和组织保障。
一是细化了分解任务,明确责任清单。局党组原文学习省委、市委关于落实“两个责任”主要精神;党组书记向交通运输运输系统党员干部宣讲省委、市委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意见;系统内领导层层签订责任书,带头廉政承诺。
二是注重预防倒逼责任落实。建立党组主要负责人与局班子成员和直属单位负责人每年不少于廉政谈话一次制度;派驻纪检组长定期不定期对直属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约谈,听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市属交通运输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健全局机关内设科室负责人和直属单位班子成员任前廉政谈话制度;推行市直属单位和局内设科室主要负责同志向派驻局纪检组述责述廉述险制度;推行建立直属单位纪检监察员制度。抓好正风肃纪和狠刹“四风”督查工作,派驻局纪检组、监察室不定期对系统内开展督查,重点掌握直属单位党组织,特别是“一把手”在政令执行、物资采购、工程招标、资金管理、工作纪律和公务用车等动态情况。
三是强化检查考核,严格责任追究。直属单位党组织每年要书面向局党组、局派驻纪检组报告上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并作为当年年度度绩效考核重要内容。对不履行主体责任,造成重大影响者,实行“一案双查”,在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在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一并调查案发单位党组织的主体责任,且实行对典型案件通报曝光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