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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强化货车超载超限治理
时间:2014-09-03 09:01:30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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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推动货运车辆超载超限治理从路面管控延伸到源头治理、从高速公路延伸到国省干道,达州市政府办公室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全面深入开展全市道路(国、省、县、乡道)货车超载超限集中治理,严格落实货运源头企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和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实行“源头为主、路面并重”路面管控机制,进一步加大对货车非法改拼装和超载超限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全力预防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强化源头治理,严守“出口关”
   通知要求,要严把货车的生产、准入和审验环节。全面排查货车生产企业,公布合法生产企业名单,严厉查处违规生产企业。对“大吨小标”等不符合国家公告标准的车型,一律禁止销售。对非法改装等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货车,不得进行注册登记和审验。严把机动车改拼装环节。对改装机动车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非法改装、拼装机动车的企业或场所,依法予以取缔。对机动车维修企业进行全面排查,企业非法改装货车行为一经查实,吊销其维修生产许可。严把货物装载、出场环节。按照“谁主管、谁许可、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行业主管部门落实对货运源头企业的安全监管责任,货运源头企业(煤矿、非煤矿山、河砂料场、冶金化工、水泥建材、建筑工地、物流港、货运场站等)履行主体管理责任,杜绝野蛮装载,严禁超载超限货车出厂、出场、出站。
  强化路面整治,严控“运输关”
  通知指出,在辖区固定治超站前方道路,设置货车专用进站通道。有条件的路段,通过安装固定限高架(限高2.6米),将站前道路分成小车道和货(客)车道,所有货车一律从专用通道驶入治超站计重。固定治超站要参照高速公路入口计重检测的建设标准,实现不停车自动检测功能。要建立健全交通运输、公安交警联合执勤执法机制,实行“一站式”查处。凡发现有超限嫌疑的货车,一律通过便携式称重仪进行现场计重,并核对货运出场单据。对确认超限的货车,由路政部门按全省统一执法标准进行处理。对存在非法改装的货车,实施现场强制切割,由公安交警实施顶格处罚。
   强化责任倒查,追究“源头关”
   通知要求,要严格实行源头“三责倒查”制度。倒查货物装载环节的源头企业责任;倒查货物运输环节的运输企业、货运车辆和驾驶人责任;倒查非法改装车辆的维修企业(业主)责任。对不配合货运源头单位管理、不配合执法部门监管和监管过程中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货运企业(个体业主)和驾驶人、货运源头单位,列入“黑名单”依法严管。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吊销其车辆道路运输证;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驾驶人,责令其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并录入全省统一的车辆和驾驶人信息平台“黑名单”;道路运输企业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责令其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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