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市级交通运输系统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行为,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行为的监督和考核,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根据上级有关通知精神,结合达州交通运输实际,日前,向局中层干部和局属单位负责人发出书面通知,决定在市级交通运输系统建立正科实职中层干部党风廉政档案。
建立党风廉政档案的对象:达州市级交通运输系统正科实职中层干部
主要内容: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章程以及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制度的情况;
——自身学习、团结、勤政、廉政的典型事迹;
——正科实职中层干部及家庭主要成员的基本情况;
——需报告的个人及家庭重大事项,包括:受表彰、奖励和受党纪、政纪、法纪处分的主要材料情况;住房变化情况;配偶、子女在国外居住、供职、求学情况;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从业情况;本人婚姻变化情况,本人及子女与外籍及港澳台人士通婚情况;直系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违纪违法受处分情况;因公出国(境)情况,以及本人和家庭成员婚丧嫁娶、祝寿、升学等事项;
——廉政谈话记录,廉政公示情况,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廉洁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自查自纠材料,廉洁自律民主测评情况及对不廉洁率偏高的领导干部反馈整改情况;
——群众信访举报的情况及信访举报经初查后不实或不够立案检查的情况;立案检查后,销案或免予党纪、政纪、法纪处分,但基本事实存在和立案检查后与事实不符的情况等;
——正科实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含离任审计)结果;
——其他涉及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情况。
党风廉政档案明确了如何填写、上报、收集和建档,管理和使用,以及档案的保管及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