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和船舶:
因2023年渠江达州段(不含渠县段)航道疏浚及航道整治建筑物维护工程施工作业,为确保施工期间船舶航行安全和工程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施工时间
2025年12月10日至2026年5月10日。
二、施工水域
(一)达州港前沿及进出港航道疏浚平面区域总长395m,疏浚宽度50m。海事船停泊区疏浚平面区域总长327m,平均宽约20m。本次施工将施工作业水域范围边界向外延伸20m作为本工程施工的安全作业水域范围。
(二)修复渠江渡市花竹溪航道右岸顺坝,清除原坝体残余土石结构,按原坝走向新建242m预制砼块体顺坝,本工程为临江陆上作业,在江边布置安全警示牌。
三、施工作业方式
非禁航施工,金盘子库尾航道清淤疏浚、花竹溪整治建筑物修复。
四、注意事项
(一)施工作业单位必须在海事部门划定的安全作业区内进行施工作业。
(二)施工作业单位必须切实落实各项通航安全保障措施,并落实专人负责施工期间的通航安全工作。
(三)施工船舶、设施,白天和夜间必须按《内河避碰规则》悬挂信号标志,并落实专人警戒,加强了望,随时采取安全措施。
(四)施工作业单位应按照相关要求设置船舶航行警示标志,并落实专人警戒,过往船舶进入施工水域要加强了望,谨慎操作,减速行驶,注意避让,随时采取安全措施,以策安全。
(五)遇大风、大雾天气、汛期涨水时,施工作业及施工设施应停止作业,施工作业船舶和浮动设施应及时卸载并选择安全水域停泊。
(六)施工作业结束后,不再另行通告。
达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