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经宣汉至大竹至邻水高速公路(四川境)环境影响报告书》(简称“报告书”)已启动编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2018)和《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48号)等法规要求,现对城口经宣汉至大竹至邻水高速公路(四川境)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一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敬请社会各界关心项目建设的人士,在“报告书”编制过程中,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一、建设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城口经宣汉至大竹至邻水高速公路(四川境)
基本情况:项目位于四川省达州市(宣汉县、达川区、经开区、大竹县)、广安市(邻水县)。路线整体呈南北走向,起于达州宣汉县龙泉土家族乡(川渝界),接重庆境城口至宣汉高速公路,经达州市宣汉县、经开区、达川区,途经重庆梁平区,再经达州市大竹县,广安市邻水县、终点止于邻水县九龙镇(川渝界),接重庆境渝北至邻水高速公路。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实施机构(代业主):达州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巴渠东路97号
邮编:635000
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15228061777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评价机构名称:四川省公路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范老师
联系电话:85577337
电子邮箱:fan-eia@foxmail.com
联系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侯祠横街1号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t52Z_65cg2z1_R3jQYQRqg?pwd=28ek 提取码: 28ek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1)电子意见
请公众根据本公示第四条中的网络链接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按表格要求填写全部内容后,将所填写的表格发送至邮箱:fan-eia@foxmail.com
(2)纸质意见
请公众根据本公示第四条中的网络链接下载并打印(双面打印)公众意见表,而后按表格要求填写完全部内容后,邮寄至上述编制单位联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