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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年龄“不超过63周岁”!3月20日起正式施行
时间:2026-03-20 09:58:57 来源: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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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等5个部门规章要求,自2026320日起,我省对相关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年龄上限调整为不超过63周岁,相关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此次政策调整涵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放射性物品及爆炸性物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含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以及机动车驾驶操作教练员,有效解决了驾驶证有效、从业资格证失效的政策衔接矛盾。

我省坚持分类施策、简化流程,对年满60周岁且不超过63周岁的符合条件从业人员,由系统自动延长证照有效期至63周岁并同步生成电子证照;对未满60周岁的持证人员,可在证件到期前通过道路运政一网通办微信小程序、四川政务服务网或线下政务服务中心办理换发业务。同时,严格明确证件延长禁止情形,坚守道路运输安全底线。

为确保政策全面落地见效,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切实压实工作责任,多渠道开展政策宣传。省级层面将通过短信方式精准提醒相关从业人员,同步督促驾培机构规范教练员聘用、管理等全流程工作,确保政策顺利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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