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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交通运输局出台机关工作人日常考勤办法
时间:2014-04-28 11:33:43 来源:何其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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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交通运输局根据法律法规及规定,出台了机关工作人员日常考勤办法(试行),旨在推进机关作风建设,加大干部职工考核力度,提高工作效率。
  因事因病必须请销假
  除法定节假日外,均要按时正常出勤。若因故不能按时出勤,要履行请假手续。工作时间外出办事、出差或参会,按管理权限执行告知相关领导和部门。
  出勤,机关工作人员按科室实行逐级考核制度,不得迟到、早退。
  事假,机关职工因私事占用工作时间,经领导批准。若既无年休假又无探亲假的可请事假,事假必须先写请假条,说明请假原因和时间。干部职工请事假,一天内科长同意,两天内分管领导同意;科长请假,一天内分管领导批准,一天以上主要领导批准;副县级以上干部需向主要领导批准。假条经领导批准(签明是否包括法定假日)后交人事科备案,事后及时销假。因急事不能履行书面请假手续的,可先向相关领导报告,经批准同意后补假条。
  病假,因病必须按管理权限,及时向相关领导请假。销假后需补请假条,经领导签字后,送人事科备案。
  病假、事假、迟到、早退、旷工处理办法
  病假,考核年度内病假累计超过60天不足120天,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病假累计超过120天不足180天的,不能确定为称职或合格及其以上等次。工伤除外。
  事假,考核年度内事假累计超过20天不足30天的,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事假累计超过20天不足30天的,不得确定为称职或合格及其以上等次。
  迟到早退,考核年度内无正当理由连续迟到、早退10次,或一年内累计迟到、早退30次以上的直接确定为基本称职或基本合格;连续迟到、早退20次以上,或一年内累计迟到、早退60次以上直接定为不称职或不合格。
  旷工,考核年度内有旷工行为的,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连续旷工超过3天、累计旷工超过7天的直接确定为基本称职或基本合格;连续旷工超过5天、累计旷工超过10天的直接确定为不称职或不合格;连续旷工超过15天,累计旷工超过30天的,参照《公务员法》及规定,予以辞退。
  机关工作人员一律实行逐级考核制度,考核情况送人事科备案。
  对上下班纪律和值班情况情况进行督查。由人事科牵头,监察室、办公室不定期检查,并对督查情况进行通报。(何其伦 李自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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