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政府关于水路交通的路线、方针、政策,负责水上运输、港口、航道、安全、船检、征费等交通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具体实施,并制定切合实际的办法和措施,督促、指导航务(海事)各单位具体执行。
2.制定本地区水路交通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水路运输生产、水上交通安全监督、水运基础设施建设、水运规费征收等工作。
3.受市交通局委托,负责辖区内水上交通运力的审批、办证、核发船舶营业运输证、水路运输许可证和水路运输服务许可证,并对辖区内水路运输市场施行管理。
4.负责对辖区内水域的船舶航行、停泊、作业、危险货物装卸、水域污染等实施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办理船舶进出口签证,督促安全隐患整改,维护水上交通安全秩序。
5.负责审批及办理辖区内船舶所有权登记、国籍确定、船舶租赁、抵押审批。
6.负责辖区船舶检验工作,按规定执行本辖区船厂修造和本籍营运船舶的初次和营运检验,并签发法定检验证书。
7.负责辖区内通航水域的水上水下施工作业的审核发证工作,负责辖区内采石、吸沙船审核发证工作。
8.负责辖区船东船员的培训、考试、发证工作;对船东船员进行审验和水上交通法规的教育。
9.负责辖区内航道港口码头秩序,依法对在规划港口区域内初建、改建、扩建港口设施或利用港区内的水运、陆域进行审批。
10.负责辖区水上交通事故的调查、取证、技术鉴定和处理;对辖区内水域船舶、水上设施发生事故或遇险等紧急情况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施救和排险。
11.负责对辖区内有船乡镇及管理机构的安全管理进行业务指导。
12.负责实施规范水上交通行业作业及经营行为,查处行业违法违规行为。
13.配合交通主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积极搞好精神文明建设和行风建设工作,加强职工队伍的廉政和勤政教育,提供行政执法队伍的水平。
14.完成上级主管部门部署的其他工作。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随着国家“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等重大战略的实施,全市航务、海事、船检工作紧紧围绕全市交通运输中心工作,我局抢抓机遇,攻坚克难,狠抓干部职工队伍建设,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十九大、市纪委三届六次、四届二次全会等精神,践行“三严三实”等作风纪律整顿活动;以创建“平安交通”为载体,全市航务海事系统认真贯彻完成各项职责内工作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确保了水上交通形势持续稳定。
(一)加快对重点项目和民生工程的推进。近五年来对金盘子船闸、舵石鼓、南阳滩船闸的大坝、引航道、闸室、电气设施等方面进行了整治,投入资金约488万元;对渠江母猪滩航道、称杆渍滩险、渠江瓦窑滩险、州河镜花滩等7处航道滩险进行了航道疏浚、疏浚量约150000立方米,维护整治建筑物5 处,维护方量约12000立方米;维护(补)航标约8900余根,累计投入资金约450万元,做到了航道标志齐全、准确,确保了航道畅通,消除了航道安全隐患。清理城区水域垃圾约500余吨。实施渡改人行桥37座,投入资金6153万元;取消渡口25座,其余建桥后的渡口正报政府进行取缔。2017年度完工8座渡改人行桥(其中含民生工程6座,完成投资820万元),在建4座,开展前期工作4座,累计完成投资1589.18余万元。积极开展市本级《水上交通安全监测巡航救助一体化(2016-2020年)县、区分年度实施方案》的相关项目工可(已与部水科院签订了工可编制协议)、设计等前期工作。督促完成高等级航道养护渠江称杆渍滩险、瓦窑滩滩险整治工程,渠江南阳滩、舵石鼓大坝养护工程、大龙爪滩至小龙爪滩航道整治工程、南阳滩船闸航道清淤等项目施工图设计审批及财评工作,正在进行招投标程序。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重点涉水工程(“五桥”“滨江景观带”)航道通航安全影响评价的协调工作。
(二)全力保障水路交通安全。进一步落实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加强了一线监管,全年未出现安全责任事故。一是开展风险源的排查1次,全市共排查30处,其中8处纳入2017年市政府水上交通安全隐患挂牌督办的重大安全隐患已全部整治完成;二是按照省局要求加大了对南阳滩、舵石鼓船闸大坝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整治的跟踪督办力度。三是开展消防火灾专项检查,更换消防器材50具,增设消防池20处。四是开展水运市场秩序整治、水运环境保护专项督查、打非治违等巡查力度。各县(市、区)政府与相关部门联动,有效地扼制了乱建乱造,滥挖乱采,证照不齐、环保设施不规范等违章行为。查处违法行为15起,现场整改15起,罚款120余万元。五是确保安全度汛。结合州河液压坝升降工程建设,提前做好城区防汛应急预案、防范措施、处置流程和信息传递机制,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到岗带班制度;建立了相邻水域的信息互通和部门协调工作机制。及时增添救助设施、设备,如:缆绳、纺织袋、应急救助抢险船舶40艘,人员110人,储备了船舶用油60余吨。
(三)强规范、抓环保、促整改,严把源头关。深入贯彻执行交通运输部令《船舶检验管理规定》(2016第2号)和省局船检工作要求,按照《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标准和省局关于督促配齐船检设备及船舶防污染等工作的要求,全市共配备生活污水处理器20台,油水分离器534台,船上垃圾桶1570个,污油桶1190个,封闭直排厕所624个,建污油回收站点13个。共检验发证:船舶建造(初次)检验12艘,船舶营运检验714艘,技改船舶12艘;全面完成各类船舶检验工作。督促各县全面完成省局下达的船舶吨位证书复核工作。同时,督促各县切实做好非法码头清理整治工作。
(四)打造天蓝、水清的水运环境。为全力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打造和谐统一的亲水环境,按照《水运行业环境保护专项督查工作实施方案》和市委、市政府(州河治指〔2017〕3号)等会议精神。以绿色环保为主导,按照“分类指导、分级管理,属地管理”的原则,细化分解环保工作任务,明确了我市水运行业环境保护工作主要工作内容、目标和责任单位。建立了环保工作领导带队分片督查工作机制,强化对船舶、码头、饮用水水源的油污、生活垃圾和在建工程的扬尘、噪音、垃圾筒配置、基础台帐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整改船舶1050艘次,市县级建立了痕迹化管理等闭合机制全年未发生船舶污染事故。同时,完成州河主城区22艘客渡船回购工作;协助两区(通川、达川)政府做好5处渡口的撤销工作,确保了水运环保安全和社会稳定。
(五)强化水上运输秩序,保障通航能力。一是提前科学预测重点时期和时段的客流量和流向,全年输送客运量276万人次,客运周转量3042万人公里;货运量287万吨,货运周转量12500万吨公里。春运期间共输送水路运输客运量85万人次,储备应急船舶25艘。召开不同层次春运会议28次,悬挂大型标语16幅,网络传递信息80余篇,印发春运宣传单31500余份,投入客(渡)船舶358艘, 11738客座。二是推进个体船舶公司化管理和加大企业、船舶核查力度。按照2016年修订的《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广泛宣传,政策指导,现个体船舶已成立航运公司 1家,工商注册登记5家,待工商部门审批注册的1家,剩余个体船舶,我局在进一步指导督促区县尽快完成此项工作。同时,按照省局要求2017年一律不对个体经营户进行运政核查。2017年全市共核查水运企业4家,船舶55艘。三是认真落实农村水路客运燃油补贴政策,补贴船舶329艘,核定用油量1638.66吨,做到了上报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四是有效推进节能减排工作。全年技改客渡船舶1艘,原客渡船报废10艘;新建(改建)货运船舶5艘,其中,新建3艘。所建船舶全部推行环保节能动力装置,改挂机为轴系。五是加大推进水运“厕所革命”工作。开展对全市辖区客运码头、货运码头和船舶建设厕所的调查,对船舶上的厕所不达标进行了封堵整改。采取措施,凡客运码头在修建时必须把厕所项目纳入设计之中的规定,并规划2018年改建厕所3处,新建1处;2019年改建2处,新建2处;2020年新建1处,满足群众的需求。
(六) 建立规范高效便民的行权平台。一是强化窗口建设,提高行审能力和公开透明度。依法清理行权平台和行政许可(通用审批平台),完善并用四川一体化服务平台,其中:行政审批权力项目19项,公共服务12项。二是做好实时录入并实行“日报制”制度,做到“务实高效、清正廉洁,不漏录、不补录”。三是认真审查,及时接件,按时并提速办结,全年办结行政审批876件,没有出现一起超时件和群众投诉。群众满意率为100%。
(七)真抓实干,认真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是真抓实干,树品牌。建立一级廉政风险岗位等相关制度,被部海事局授予《全国海事系统廉政文化示范单位》光荣称号。二是加强党风政风建设。以“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认真开展党风廉政专题党课,“三会一课”“党员活动日”等党的建设工作,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十九大和市纪委三届六次、四届二次全会精神。三是加强行业队伍建设,提升海事队伍形象。建立健全了水上交通执法公示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进一步统一和规范执法文书,提升行政执法案卷管理档次,严格执法标准和程序。四是全力抓好精准扶贫工作。派驻村干部1名对万源市名扬村及其27户贫困户进行帮扶,落实帮扶资金10万元,助推脱贫攻坚。
(八)强化内务管理。一是完善单位内控制度建设,采取三单合一的报销和分级责任管理的财务制度。二是开展省局下达的建设项目内部审计调查,做到用好资金、管理资金,规范建设的目的。三是加强办公节能制度,从办公用品到车辆的管理,其中:燃油费同比去年下降25%。四是协助红旗路社区停车场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办,按时完成我局朝阳东路455号老办公楼房屋和门市的征拆工作。
二、部门概况
达州市航务管理局是独立核算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二级预算单位。内设机构10个,分别为办公室、财务科、海事科、应急办、船检科、航道科、人事科、行政审批科、法规科、工会。单位编制41人,2017年末实有在职职工37人,离休人员2人,退休人员30人,供养遗属人员4人。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达州市航务管理局本年收入合计1084.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37.43万元,占86.4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47.04万元,占13.56%。
2017年达州市航务管理局本年支出合计957.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1.61万元,占59.67%;项目支出386.28万元,占40.3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793.58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43.35万元,增长43.46%。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47.5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8.48%。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259.03万元,下降23.4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47.5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5.72万元,占8.93%;医疗卫生支出25.17万元,占2.97%;住房保障支出37.26万元,占4.4%;交通运输支出709.41万元,占83.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27.30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8.17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0.25万元,完成预算100%。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5.17万元,完成预算100%。
5.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374.96万元,完成预算100%。
6.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海事管理(项):支出决算为84.39万元,完成预算100%。
7.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水路运输管理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06.5万元,完成预算100%。
8.交通运输支出(类)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对农村道路客运的补贴(项):支出决算为143.56万元,完成预算100%。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37.26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71.6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99.4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72.1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6.18万元,完成预算99.8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底有一辆执法车辆因超过使用年限处于待报废停用状态。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5.98万元,占98.7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万元,占1.2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16年度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9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7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执法用车5辆,其中:轿车3辆、越野车2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5.98万元。主要用于全市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应急抢险救援等所需的公务执法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0.02万元,下降0.12%。主要原因是年底有一辆执法车辆因超过使用年限处于待报废停用状态。
3.公务接待费支出0.2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3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2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省级部门检查用餐费0.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0.14万元,下降41.18%。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和陪餐人数。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达州市航务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2.17万元,比2016年增加10.74万元,增长17.48%。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达州市航务管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达州市航务管理局共有车辆5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达州市航务管理局未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0个,涉及财政资金0万元,覆盖率达到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达州市航务管理局未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无自评得分,未发现相关问题。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得分 |
部门决策(25分) | 目标任务(15分) | 相关性(5分) | |
明确性(5分) | |
合理性(5分) | |
预算编制(10分) | 测算依据(5分) | |
目标管理(5分) | |
综合管理(30分) |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 市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 |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 |
中期评估(2分) | 执行中期评估(2分) | |
绩效监控(5分) |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 |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 |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 |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 |
资产管理(6分) |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 |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 |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 |
内控制度管理(2分) |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 |
信息公开(6分) | 预算公开(2分) | |
决算公开(2分) | |
绩效信息公开(2分) | |
绩效评价(5分) | 绩效评价开展(2分) | |
评价结果应用(3分) | |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 履职成效(20分) | 部门特性指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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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 |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 |
人才培养(5分) | |
满意度(10分) |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 |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 |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 |
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达州市航务管理局未对下属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无得分,未发现存在相关问题。
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20分) 项目决策 | (10分) 科学决策 | 必要性 (政策依据) | 5 | |
可行性 (政策完善) | 5 | |
(10) 绩效目标 | 明确性 | 5 | |
合理性 | 5 | |
(10分) 项目管理 | (7分) 资金管理 | 资金分配 | 3 | |
资金使用 | 4 | |
(3分) 项目执行 | 执行规范 | 3 | |
(特性指标70分) 项目绩效 | (20) 项目完成 | 完成数量 | 5 | |
完成质量 | 5 | |
完成时效 | 5 | |
完成成本 | 5 | |
(50分) 项目效益 | 经济效益(可选项) | 40 | |
社会效益(可选项) | |
生态效益(可选项) | |
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 |
公平效率(可选项) | |
使用效率(可选项)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10 | |
总分 | |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门市出租收入、上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是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3.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4.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海事管理(项):指海事管理方面的支出。
15.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水路运输管理支出(项):指水路运输管理方面的支出。
16.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公路水路运输方面的支出
17.交通运输支出(类)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对农村道路客运的补贴(项):指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对农村道路客运的补贴。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2.“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1-1:收入总表
表1-2: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4-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4-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4-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表4-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5-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2017年市航务管理局部门决算公开表
2017年市航务管理局部门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