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经开区住建分局,局属各单位,机关有关科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安全生产工作文件会议精神,切实做好2017年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结合达州交通运输安全暨应急管理工作实际,市交通运输局制定了《2017年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暨应急管理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达州市交通运输局
2017年2月27日
2017年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
暨应急管理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方案
一、总体要求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也是我局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开局之年。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务院安委会、交通运输部和省、市安全生产工作文件、会议的部署,牢固树立红线和底线意识,以“平安交通”为统领,以改革发展为动力,以落实安全责任为核心,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管控,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基础设施设备建设,扎实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系统化、规范化、标准化,不断提高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水平。
二、工作思路
坚持创建“平安交通”“一条主线”,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行业监管“两个责任”,健全完善隐患排查治理、行业监管标准化、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三个体系”,狠抓依法治安、基础建设、改革创新、攻坚整治“四项重点任务”,以“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为统领,以完善规章制度、落实监管措施为手段,努力实现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从被动处置向主动预防预控的转变,继续夯实基层、基础、基本功,有力推动全市交通运输安全发展、科学发展。
三、总体目标
确保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实现事故总量继续下降、死亡人数继续减少、重特大事故坚决遏制“三个目标”,全力保障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四、主要工作任务
(一)落实责任,编密织细安全责任网络
1.按照安全生产“三个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管安全生产必须管职业健康的原则,厘清并制定单位和岗位责任规范。
牵头科室:局安全监督科
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经开区住建分局
2.督促、指导企业严格履行法定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的全面责任,落实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建立全过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切实做到安全生产“五落实五到位”。
牵头单位:市运管处、航务(海事)局、邮政管理局、质监站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经开区住建分局
3.依法依规制定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
牵头科室:局安全监督科、行政审批(政策法规)科
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经开区住建分局
4.统筹整合、科学设定行业安全考核指标,实行过程考核和结果考核相结合,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和负面名单制度。
牵头科室:局安全监督科、办公室
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经开区住建分局
(二)强化法治,增强提升依法治安能力
5.梳理行业各领域极易导致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违法行为,探索列入地方法规调整范围,及时建立健全或修订完善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和办法。
牵头科室:局政策法规科、安全监督科
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经开区住建分局
6.加快行业各领域安全生产标准的实施监督,鼓励生产企业和依法成立的行业协会制定并实施更加严格的生产标准、工作规范及技术指南。
牵头科室:局运管科、建管科、安全监督科
责任单位:局属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经开区住建分局
7.严格道路客运和危险货物运输、水上交通、公路(水运)交通工程建设和邮政寄递等行业领域安全准入,严格管理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直接相关的行政许可事项。
牵头科室:局行政审批(政策法规)科
责任单位:市公路局、运管处、航务(海事)局、邮政管理局、质监站,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经开区住建分局
8.加强痕迹、闭环管理,明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监督和管理主体,完善行业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程序制度,依法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牵头单位:市公路局、运管处、航务(海事)局、邮政管理局、质监站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经开区住建分局
9.建立安全监管执法经费财政全额保障机制,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培训教育管理制度。
牵头科室:局行政审批(政策法规)科、财务科
责任单位:市公路局、运管处、航务(海事)局、邮政管理局、质监站,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经开区住建分局
(三)加强监管,建立健全预防控制体系
10.持续深入推进安全风险和隐患识别、分级管控和治理工作,实行台账管理、动态管理,探索建立与企业隐患排查治理系统联网的信息平台,严格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规模以上客运和危险品运输企业以及重点建设项目、国省干线公路特大桥梁和特长隧道全面实施风险管理。
牵头单位:局属各单位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经开区住建分局
11.道路运输重点巩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成果,深化旅游客运、危险货物运输安全整治,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道路营运驾驶员记分管理和全过程监管制度,开展驾驶员安全规范操作、车辆卫星定位监控系统使用管理的专项治理。水上交通重点开展客(渡)船舶管理安全的专项治理,全面推进水上交通安全风险源管理,加大海事执法监管力度,督促落实水上安全监管责任。公路水运工程施工重点开展反三违、防坍塌和落实施工方案的专项治理,全面实施建设项目安全风险评估,健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标准化体系。公路管理重点开展桥梁、隧道运行安全的专项治理。邮政管理督促寄递企业严格落实“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三项制度;加强对国家邮政局、公安部、国家安全部联合发布的《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通告的宣传贯彻工作;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督促企业开展岗前培训工作。
牵头单位:局属相关单位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经开区住建分局
12.积极配合工商、公安等部门,加大对行业非法企业的打击力度,逐县逐乡(镇)消除非法企业。严厉打击危险货物非法运输行为,整治无证经营、充装、运输,非法改装、认证,违法挂靠、外包,违规装载等问题。严厉打击无资质施工行为,整治无经营许可证件、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非法从事交通工程施工建设,建设单位任意肢解工程、随意压缩合理工期、干涉施工单位项目管理,施工单位超越资质范围承包、非法分包转包等问题。严厉打击客车客船非法营运行为,整治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挂靠经营及超速、超员、疲劳驾驶和长途客车夜间违规行驶、旅游客车未取得包车证或持空白包车证运行等问题。
牵头单位:局属相关单位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经开区住建分局
13.落实城市公交运营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运行。
牵头科室:局运管科
责任单位:市运管处,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经开区住建分局
(四)注重基础,夯实筑牢基本保障能力
14.继续推进公路安保工程和渡改桥工程,确保按时保质完成省、市下达的建设任务。严格执行省厅修订出台的通航水域认定标准、程序,提高新增水域认定为通航水域安全门槛。
牵头科室:局建管科、规划科、财务科
责任单位:市公路局、航务(海事)局,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经开区住建分局
15.配合省厅开发研究重点客(渡)船安全标准船型,加快老旧船舶淘汰和整船安全技术装备改造升级。
牵头单位:市航务(海事)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经开区住建分局
16.配合省厅建设道路运输监管标准化信息系统,全面落实重点车辆卫星定位监控设备安装,推进安装智能视频监控报警、防碰撞和整车安全运行监管技术装备。
牵头单位:市运管处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经开区住建分局
17.继续开展公路危桥改造和危险路段治理。
牵头单位:市公路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经开区住建分局
18.加快建设全市交通运行监测及应急指挥中心,配合省厅实施水上交通安全监测和巡航救助一体化建设专项工程。修订完善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总体预案和专项预案,组织开展针对性演练。
牵头科室:局规划科、建管科、运管科、办公室、应急办
责任单位:局属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经开区住建分局
19.组织开展安全应急管理干部培训,依法开展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大力实施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牵头科室:局安全监督科
责任单位:局属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经开区住建分局
(五)改革创新,推动推进体制机制完善
20.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继续推动安全管理体制改革创新,按省市要求落实安全管理机构、编制和人员配备,探索重点行业(领域)的单位设置安全总监,专职安全监管。
牵头科室:局人事科、安全监督科
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21.推动应急救援管理体制改革,健全完善体制合理、运转顺畅、处置高效的应急救援工作体系。
牵头科室:局应急办、运管科、建管科、人事科
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经开区住建分局
22.发挥市场机制推动作用,探索行业重点领域强制实施安全生产强制保险制度、保险中介参与行业安全监管机制。
牵头单位:市运管处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经开区住建分局
23.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培育多元化服务主体,落实政府购买安全监管服务制度,探索建立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机制。
牵头科室:局安全监督科、财务科、人事科
责任单位:局属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经开区住建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