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要求
根据“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督(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突出交通运输行业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查隐患、抓整改、强督查、严问责,提高安全意识,落实企业主体和行业监管责任,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确保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向好。
二、结合行业安全生产阶段性特点,合理安排监督检查(执法)时段和内容
(一)1—3月,以春节、春运和“两会”期间行业安全生产为重点,开展应对道路、水路客货运量快速增加、高速公路通畅安全、交通建设施工复工安全生产和大雾(霾)雨雪冰冻等天气气候状况等的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工作。提前安排部署汛前准备和汛前安全大检查工作。
(二)4—5月,以“清明”、“五一”、“端午”期间行业安全生产为重点,开展应对假日出行小高峰和初汛期的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工作。
(三)6—8月,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抓手,以主汛期行业安全生产为重点,开展应对汛期江河水位暴涨、公路(在建项目)地灾、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和局地突发性暴雨大风等天气气候状况的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工作。
(四)9—10月,以“中秋”、“国庆”期间行业安全生产为重点,开展应对道路、水路旅游运输、高速公路和景区公路畅通和后汛期的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工作。
(五)11—12月,以“元旦”期间行业安全生产为重点,开展应对寒潮、大风、冰雪等天气气候和交通建设施工可能存在的“抢工期”的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工作。
三、突出“两个责任主体”,强化落实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各项措施要求
(一)对于交通运输企业,重点检查: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落实情况及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情况。
2.安全生产条件保障情况。交通运输生产经营条件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保障情况;是否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和配置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是否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是否制定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方案;是否编制“两清单一卡一册”;是否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计划、方案,是否有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台帐。
4.员工教育培训和管理情况。从业人员是否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经常性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是否建立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是否落实全员岗位安全责任制;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是否通过考核合格。
5.应急准备工作情况。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修订完善以及应急演练情况。
6.车辆卫星定位动态监管工作情况。运输企业是否能确保所属车辆卫星定位车载终端功能正常,是否及时提醒、纠正和处理驾驶员超速、闯红灯和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
7.其他应当检查的安全生产事项。
(二)对于监管部门(机构),重点检查:
1.工作部署落实情况。是否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是否明确安全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是否及时向上级报送资料和材料;是否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是否制定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方案;是否按上级要求编制“两库一图”(即建立安全风险数据库和事故隐患数据库,绘制辖区企业安全风险等级和重大事故隐患分布电子图)。
2.责任制建设情况。是否按照安全生产“三个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管安全生产必须管职业健康”的原则,厘清并制定单位、部门和岗位规范;是否制定安全生产权力及责任清单。
3.安全制度建设落实情况。是否建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隐患整改、督查督办、宣传、教育、培训、例会等工作制度并正常开展,是否进行记录并存档保存。
4.安全监督工作基础保障情况。是否落实安全管理机构、人员、装备及经费。
5.安全检查开展情况。是否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对检查的情况或问题是否进行跟踪处理。
6.安全防范体系建设情况。是否积极采取对策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防范体系,是否按照隐患排查的相关规定进行整改或督办。
7.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情况。是否及时、准确上报生产安全事故,是否按照“四不放过”原则组织事故的调查处理,落实事故处理决定。
8.其他有关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情况。
四、督查分工
市局领导按照党组分工,采取分县包片、各施其职、各负其责的原则,对各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局属各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开展督查,并对其分工范围内的交通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抽查。
第一组:督查大竹县。带队领导:杜泽权
参加及联络科室:局监察室
第二组:督查渠县及全市邮政行业。带队领导:何峰
参加及联络科室:局行政审批(政策法规)科
第三组:督查达川区、市航务(海事)局。带队领导:岳万刚
参加及联络科室:局安监科
第四组:督查宣汉县、市公路局、市公路(水运)质监站、市公路路政管理支队、市公路养护中心、市公路机械工程处。带队领导:荆林
参加及联络科室:局建管科
第五组:督查万源市、市交通运行监测及应急指挥中心、市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达州辖区内营运高速公路。带队领导:彭铸
参加科室:局办公室、规划科,市高协办
联络科室:局办公室
第六组:督查开江县。带队领导:蒋波
参加及联络科室:局人事科
第七组:督查经开区。带队领导:张显文
参加及联络科室:局财务科
第八组:督查通川区、市运管处、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带队领导:曾俊
参加及联络科室:局运管科
五、相关工作要求
(一)细化计划。各单位要按照分类、分级监管的原则,结合单位(部门)人员组成和工作量的实际,以及本地区、本行业安全生产特点,进一步细化制定本单位年度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工作计划,计划内容应当明确、具体,具有可操作性。
(二)规范行为。监督检查(执法)原则上应按计划进行,依法、文明、规范执法。要注重痕迹管理,书面记录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签字,被检查单位负责人拒绝签字的,应记录在案,并会同安监等相关部门进行顶格从严处罚。
(三)严明纪律。重点采用“四不两直”(即“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接待和陪同”、“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方式,不得随意降低监督检查(执法)标准和要求,严禁搞形式、走过场。监督检查(执法)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等精神。
(四)落实责任。要落实闭环管理,坚持“谁督(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健全落实隐患整改跟踪制度,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一查到底、一跟到底,确保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各项措施和要求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