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8810358-00-2024-0183 分 类: 人大建议政协提案
责任部门: 发文日期: 2024-08-22 17:01:35
标 题: 关于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441号提案办理情况(A)的函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关于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441号提案办理情况(A)的函

达市交办202422

 

达州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市政协五届次会议第441提案

办理情况(A)的函

 

曾勇委员:

您撰写的《关于I/M制度相关问题和建议》(第441号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市执行I/M制度基本情况

为有效实施机动车排放检验与维护I/M制度,进一步提升我市机动车维修服务质量和水平,助推我市经济建设安全发展、健康发展。根据省交通运输厅、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建立实施机动车排放检验与维护I/M制度的通知》(川交函〔2018325)文件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通过企业自愿申请,经辖区交通运输部门现场核查,对符合机动车排放污染治理维修企业(M站)技术条件的56家进行备案,同时均与全市31I站实现了数据联网。

2023年,按照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全面贯彻落实《汽车排放性能维护(维修)技术示范站建设与管理办法》(川运便车〔202362号)文件要求,我市组织各地交通运输部门对我市M站进行了清理,淘汰了一批维修设备差、维修技术人员缺失、治理能力低、违法违规的M站,取消了一批由于企业自身经营困难主动提出申请不再运营的M站,清理后目前全市共有M31家。目前我市所有M站名单都在I站醒目位置进行了公示,以供车主自行选择。20231月至今全市M站共治理尾气不合格车辆1.5万余台次。

二、关于“放开M站数据传输,不能指定维修,凡具有营业执照的修理厂(具有相关资质)都可以进行尾气治理”存在的困难

目前全市交通运输部门对符合《汽车排放性能维护(维修)技术示范站建设与管理办法》的M站在上报省运管局公示后均与I站实现了检测、维修数据及时传输,没有人为设置其它条件限制I站与M站之间的数据互联互通。同时因为M站的设立需维修企业主动申报且达到《汽车排放性能维护(维修)技术示范站建设与管理办法》的相应要求,所以取得了营业执照的修理厂(具有相关资质)都可以进行尾气治理的建议目前存在政策限制,暂无法全面放开。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努力扩大M站覆盖面。根据M站申报条件,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积极引导信誉良好的整车维修企业和快修企业申报M站,不断扩大M站的覆盖面,不断满足广大车主尾气治理的选择愿望。及时向社会公示I站、M站的相关名录与信息。

(二)规范M站经营行为。2024我市将对照《四川省汽车排放性能维修站(M站)服务规范》(T/SCSDX 0001-2022),联合环保部门核查M站的设施设备、人员条件、信息系统,完善管理制度和服务流程,规范我市 M 站服务。不符合要求的立行立改,配齐设施设备,开展人员培训,完善管理制度和服务流程。对新申请从事汽车排放性能维修治理的维修企业参照《服务规范》建设和经营。各辖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辖区内M站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复核 M站技术条件、服务流程,不满足《服务规范》要求的,责令整改。同时加强 M站动态监管,严厉打击小病大修、过度维修破坏车载排放诊断系统、采用临时更换汽车污染控制装置等弄虚作假方式使汽车通过排放检验的行为,及时淘汰维修设备差、维修技术人员缺失、治理能低、违法违规的M站。

今年我市将按省工作部署遴选、创建一批示范站,打造汽车排放性能维护(维修)技术展示窗口,推动(I/M 制度)落地落实,助力打赢蓝天保卫战。

最后,再次感谢你们全市交通运输工作的大力支持!

                   

    达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4822

(联系人:运输科张荣  电话:13982837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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